简易劳动合同模板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简易劳动合同模板,欢迎阅读与收藏。
用人单位:______
劳动者姓名: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住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第二条劳动者姓名:_______
性别:_______
民族: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_____岗位从事_____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
第五条劳动者在该岗位的职责要求是:
第六条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执行下列第___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周期内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应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时的,由用人单位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用人单位依法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条用人单位按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_______元或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_____》执行。
(二)计时工资。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为_____元/月(周、日),绩效工资(奖金)根据劳动者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三)计件工资。劳动者的劳动定额为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
第十一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元(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15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按2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按3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按国家和青海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四条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患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和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条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的,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公章):_____劳动者(签字或盖章):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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